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本科专业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尊重学生志向和爱好,创造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条件,根据《甘肃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现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组 长:康立军、燕振刚
副组长:陈 蓓、姚 非
成 员:陈 蕾、贾 嫣、赵 霞、孙 勤、高桂萍、刘大权、李婷、李宇泊 、李永彪、南佩奇、魏丽萍
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各项环节有序开展,确保转专业流程公平公正。办公室负责本科生转专业材料的受理、审核,面试环节的组织,最终结果的报送。
二、本科生转专业条件
1.学生确有专长,对我院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学生确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我院专业学习;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
三、考核方式
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担任面试委员,委员人数为7-9人,需为单数。学生申请转入相关专业的系主任和班主任必须参加面试考核。面试形式为非结构化面试,采取现场无记名投票,票数超三分之二者视为通过本次面试,当场公布面试结果。
四、转专业程序
1.学生申请
转专业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于每学期第14周将转专业审批表、学习成绩单和符合转专业相关证明材料等提交至所在学院。(详见附件1:甘肃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学生所在学院初审
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对学生转专业资格进行审核,并于第15周将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及转出学生名单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3.拟转入学院考核
我院按照本学院转专业方案,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及择优录取的原则于第16-17周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院长在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是否接收的意见(不接收应注明理由),加盖学院公章后于第 18 周内将转专业审批表、转入学生名单报送至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公示、发文
教务处对拟转入学院的接收名单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印发转专业文件。
五、其他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我院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属工学类专业,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不得转入;
(2)我院各专业为一本招生专业,低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
(3)其他学院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者不得转入,本院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可申请院内转专业;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得转入;
(5)属于预科升本科、高职(专科)升本科、中职对口招生的本科生、民族班、外校转入等学生不得转入;
(6)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不得转入;
(7)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或应予退学者不得转入。
2.各专业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本年级人数的10%以内。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确需转入我院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的,我院可优先考虑。
4. 学生只能申请转一次专业,获准转专业后,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5.其他情况以《甘肃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准。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22日